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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2-07 14:20   审核人: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文件要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博士生。报考人员须在职在岗,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要求见教育部文件。

本次工作由各部门结合申报人意愿及部门工作需要进行推荐。请各部门于2023年2月13日(周一)12:00前将推荐人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通过智慧办公平台“学院工作文件汇总流程”汇总至干部人事处杨春林老师处,逾期将视为不参加此次申报。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干部人事处

2023年2月7日

附件【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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